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CHOOL OF MUSIC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全称为中国教育工会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成立于1953年7月,当时为华南师范学院工会。在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和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主要职责包括:
- 教职工教育引导: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配合学校党委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职业道德、法制、纪律等教育,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做好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评选活动,及时宣传教职工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和先进集体的事迹,努力提高教职工素质,为学校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作贡献。
- 教职工权益保障和服务:包括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的保健工作,引导和组织教职工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努力办好教职工业余文化、艺术、体育团体,办好教工俱乐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和经济利益,协助和督促学校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参与调处劳动争议;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健康,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关心教职工子女的教育工作,关心和支持社区建设有关工作等。
- 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包括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合理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履行校工会作为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的职能,认真做好教代会各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作用,争取各级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建设“教职工之家”;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公布工会的财产与财务的情况等。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在学校行政和广大教职工的支持下,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宗旨,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基本职能,积极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学校整体利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教职工之家建设和“三育人”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起到了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学校领导、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教职工的拥戴,先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授予“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广东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厂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单位”“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工人先锋号”“南粤女职工文明岗”“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直至 2018 年,华南师范大学工会拥有工会会员近4500人。校工会设有办公室,设49个部门工会,实现了校工会-部门工会-工会小组的三级管理制度,建设成为“维权型、民主型、学习型、人文型、文化型、发展型”六型工会、网上指尖工会、幸福美好工会、阳光健康工会、爱心温情工会。石牌校区建有教工俱乐部。
音乐学院工会
华南师范大学第二十四届部门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音乐学院工会共 7 人:
主席
刘妍
工会委员
谢思洁(组织委员)
葛雅琳(宣教委员)
李卢泰龙(文娱委员)
于翔(体育委员)
何欢(福利委员)
陈晞(女工委员)
【华南师范大学工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