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及学科规划 THE SCHOOL & ACADEMIC DISCIPLINES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其前身是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经过近8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在是一所具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较齐全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形成了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于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是广东省唯一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省属高校;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1988年,座落于广州大学城校区,总面积1.9万平方米。办学三十余年来,已成为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与舞蹈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学院现时提供本科学位课程,涵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音乐表演三个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包括年获得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及音乐与舞蹈一级艺术学科硕士(MA)学位;以及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包括本学科培养及联合培养这两项培养模式。此外,学院还设有发展成熟的国际合作办学课程(本科出国留学项目)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课程。

 

音乐学院目前有教职工共101人,当中科研教学人员90人(其中教授23人、副教授21人),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1人、青年英才计划特聘研究员(含博士后2人),博导7人,硕导5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70%,外籍(含港澳)教师2人,成功组织成一支梯队合理、充满活力、背景多元的教学科研队伍。学院自2020年起按不同学科及专业的方向设置了声乐教研部、钢琴教研部、器乐教研部、指挥教研部、理论作曲部、教师教育部、舞蹈系、音乐与舞蹈研究所,并成立四个主要事务部门,包括国际合作办学部、学术交流部、艺术实践部、实验中心来推动学院的整体发展。



学科的学科基础及起源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音乐与舞蹈学科的发展起源于1988年,是在我校老一辈音乐教育家雷雨声等历届专家三十余年的辛勤耕耘下发展、建设起来的。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批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点;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0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省级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同时获批省级音乐与舞蹈艺术教育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音乐与舞蹈学科的方向简介

                                            

进入21世纪以来,学科紧跟音乐与舞蹈学学科发展的国际前沿,依托粤港澳地缘优势,结合已有的研究基础和广东省艺术文化发展需要,形成以下四个主要研究方向。音乐与舞蹈研究所下设粤港澳音乐教育研究中心、音乐心理学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基地(广州园区)流行音乐文化研究院及高层次人才培训中心、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岭南传统音乐舞蹈文化研究中心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校级学术平台等研究中心。

 

史学方向
利用出土或传世乐器及音乐图像资料进行音乐考古学及编钟音列的数理逻辑研究。利用音乐与舞蹈学科群的优势与“岭南文化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进行岭南音乐史、岭南舞蹈传承、以及粤剧粤曲等相关研究。

 

教育学方向
依托本校教育学学科平台,对音乐与舞蹈教育进行研究。建立粤港澳音乐教育研究中心,举办多届“粤港澳音乐教育论坛”。依托省“非遗”研究基地进行岭南传统舞蹈的挖掘。

 

美学方向  
利用符号学理论研究音乐符号行为及音乐意义互文生成等音乐与舞蹈美学问题。与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和广东流行音乐协会合作进行广东流行音乐研究。

 

创作与创作理论方向
挖掘艺术家优秀作品的艺术内涵,利用现代创作技法与传统素材创作出具有时代气息及反映当代社会发展的音乐与舞蹈作品。



音乐与舞蹈学科在三大领域上的发展规划


在未来,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音乐与舞蹈学科将在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体现这三个面向将继续进行深化,进一步增强学科的实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大地区教育服务及影响的力度。

 

研究创新面向:强化两个层面
在学术研究层面,强化历史性与区域性音乐舞蹈文化研究与产出,强化引领性与国际化艺术教育思维的探索与应用;在音乐创作与舞蹈编创层面,强化大湾区发展背景下岭南风格音乐创作与舞蹈创编。

 

人才培养面向:革新三种人才培养
提高具有创新意识与研究能力的高端人才(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水平;提高具有综合音乐素养并适应社会需求的美育人才的培养水平;高具有综合表演能力并适应广大基层需求的表演人才的培养水平。

 

水平体现面向:提升三种能力
提升创新人才及学术成果的国内外学术影响力;提升专业性与师范性并重的艺术教育人才的社会辐射力;提升表演人才的综合技能与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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