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接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告。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学生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人数 请参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和《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研究方向 | 拟招收人数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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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民族音乐学 | 4 | 2 | 02 音乐美学 | 1 | 0 | 03 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 | 2 | 1 | 04 中国传统音乐研究 | 1 | 0 | 05 西方音乐史 | 1 | 0 | 06 流行音乐文化 | 1 | 0 | 07 音乐分析 | 2 | 1 | 08 和声 | 2 | 1 | 09 国外音乐创作文献研究 | 1 | 0 | 10 音乐教育学 | 4 | 3 | 11 音乐心理学 | 2 | 1 | 12 艺术管理 | 1 | 0 | 13 民族民间舞蹈教学与编创 | 2 | 1 | 14 舞蹈创编与教学研究 | 2 | 1 | 15 岭南民间舞蹈文化研究与教学 | 2 | 1 | 16 舞蹈美学与批评 | 2 | 1 | ◆(135101) 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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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声乐 | 16 | 8 | 02 钢琴 | 15 | 7 | 03 器乐(小提琴、单簧管、萨克斯管、竹笛、二胡、琵琶) | 8 | 4 | 04 合唱指挥 | 2 | 1 | 05 作曲 | 3 | 1 | 06 音乐教育 | 9 | 4 | ◆(135106) 舞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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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舞蹈编导 | 2 | 1 | 02 舞蹈教学 | 3 | 1 | 03 舞蹈表演 | 2 | 1 |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1.申请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可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之前(预计9月28日左右)请使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yzsys.scnu.edu.cn/#)进行意向填报,但最终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我院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详情可查阅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平台操作手册。详细的复试安排等相关要求查看附件1《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学院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学院将于国庆后通过 “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学生发出复试通知。 3.申请学生回复。申请学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4.资格审查。提前准备相关审查材料,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学生请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请以扫描或拍照形式形成图像清晰、内容清楚的文件,并按上述材料的排列顺序合成一份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档名称均以“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姓名+复试资料审核”命名,发到指定邮箱 010yz01@scnu.edu.cn ,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复试,入学后须提交原件到学院复核: (1)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同时查验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有问题者不予复试。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需验原件。 (4)近三个月的体检表。可在招生考试处网站(https://yz.scnu.edu.cn/a/20200527/396.html)下载体检表并按表格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未提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5.学生复试。复试于国庆后进行,学院通知学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复试通知为准)。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养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总成绩为100分。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由于网络复试平台的功能局限,学术型的各研究方向的复试科目考核主要以网络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参见复试考试大纲。其中,除舞蹈方向外,建议其他方向的考生面试的环境里准备钢琴,以及自己所擅长的乐器,以备音乐技能考试所需。 同样,艺术硕士的复试科目考核主要以网络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复试科目考核则以专业技能为主,考试内容与要求参见复试考试大纲。各专业方向网络面试的具体要求如下: (1)声乐方向:自备钢琴伴奏或音频伴奏。需提前填写好曲目表(附件2)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010yz02@scnu.edu.cn。 (2)钢琴方向:自备钢琴弹奏。需提前填写好曲目表(附件2)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010yz02@scnu.edu.cn。 (3)器乐方向:自备器乐演奏。需提前填写好曲目表(附件2)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010yz02@scnu.edu.cn。 (4)作曲方向: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交作品集的乐谱(PDF格式)与音频,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010yz02@scnu.edu.cn。 (5)音乐教育方向:自备钢琴或电钢琴,以及自己所擅长的乐器,以备音乐技能考试所需。 (6)合唱指挥方向:自备钢琴弹奏。 6.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初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学生须按要求及时在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同时,学院将拟接收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在招生考试处或二级招生单位网页公示1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核查属实的学生,将取消已发送的待录取通知。 7.学院将接受待录取且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8.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在研招网推免系统备案公布的为准。 四、奖励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及标准均以当年国家下达文件为准。 2.学业奖学金:硕士一等奖每年8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二等奖每年5000元/生,获奖比例40%,硕士三等奖每年1000元/生,获奖比例20%。 3.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4.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5.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助管800元/月,助教600元/月,兼辅1000元/月。 6.国家助学贷款。 7.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 8.上述奖助办法和通知详阅研究生院网站,其它二级招生单位设立奖助政策可登录各二级招生单位网站查阅。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规定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申请学生须确保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2023年9月1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招生咨询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kc.scnu.edu.cn 招生监督办公室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9月
文件下载:附件1: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doc.doc
附件2:2023年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技能考核曲目表.zip.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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