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2019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招生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音乐学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最低分数线:总分219分且单科分50分以上。 2.复试时间:2019年6月4日上午9:00 3.复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音乐学院A215课室 二、各专业拟招生人数: 音乐与舞蹈学专业共招生3人 三、复试名单: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专业 | 初试成绩 | 1 | 唐文滔 | 105749110100766 | 音乐与舞蹈学 | 239 | 2 | 张娟 | 105749110100773 | 音乐与舞蹈学 | 233 | 3 | 宋博媛 | 105749110100755 | 音乐与舞蹈学 | 224 | 4 | 姚宇栖 | 105749110100768 | 音乐与舞蹈学 | 224 | 5 | 郑小龙 | 105749110100743 | 音乐与舞蹈学 | 222 | 6 | 郭玮 | 105749110100764 | 音乐与舞蹈学 | 219 |
四、注意事项: 1.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回执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时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考生需提交验证的材料包括: ①报考登记表(需人事档案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往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者,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持国(境)外硕士或者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本科学籍学历证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本科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2、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点击下载)。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⑨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所有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比对验证后,原件归还考生。 3. 复试时,请领取《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评定表》,核对无误后签名交回。 4. 如有疑问请致电:020-39310126 。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音乐学院 020-39310126 网址:http://music.scnu.edu.cn/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传 真:020—85213484 网址:http://zkc.scnu.edu.cn 2.招生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处:020—85211016 传 真:020—85211015 电子邮箱:hs801@scnu.edu.cn 音乐学院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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