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2015-09-11]
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修订)》(华师〔2012〕127号)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科研业绩计发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科研业绩数据填报
10月10日之前,请科技处、社科处按照附表1、附表2格式要求填报有关科研业绩数据,将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人事处劳资科,并发送电子版到59258924@qq.com。
职能部门 | 数据内容 | 文件依据 | 数据模板 |
科技处 社科处 | 科研项目、学术论文、创作类成果、学术著作、咨询报告、获奖成果 | 华师[2012]127号P12-18 | 附表1:科研业绩表a(适用2012年及之后) |
华师〔2008〕87号P5-13 | 附表2:科研业绩表b(适用2011年及之前) |
2. 科研业绩津贴计算
10月30日前,人事处对相关职能部门上报的科研业绩进行计算,下发到各单位确认。
3. 科研业绩津贴确认
11月15日前,各单位对科研业绩进行核对,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错漏数据,请各职能部门将核准后的数据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4. 科研业绩津贴下拨
12月初,人事处重新核算,报学校审定后将科研业绩津贴下拨到各单位。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社科处 吴世勇 85211099
科技处 梁剑莹 85211201
人事处 陈玉萍 85211055
人事处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