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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继续教育简介

一、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一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培养目标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结合起来的一种教育形式,凡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和学习期限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凡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学历。音乐教育专业现有大学本科和专科两种层次,各笔试课程统考时间在每年 1 月和 7 月考(公共课也可参加全省每年 4 月和 10 月的大考)。音乐技能课的实践考核由本系根据教学计划自行安排考试时间,由省自考委统一组织。学员考完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全部合格者,发给省自考委颁发有华南师范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考试不合格的科目,可重考且次数不限。 

 

(二)教学任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喝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同其他传统的教育形式相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具有高度开放、灵活多样、适应性强、工学矛盾小、容量大、效益高的特点,被人们誉为“没有围墙的大学”。应考者不受民族、性别、年龄、职业、信仰等条件的束缚,均可参加自学考试。

 

(三)教学优势

  华南师范大学是广东省省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 21l ”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音乐学院具有目前广东省最早的音乐学硕士点和音乐教育专业自学考试主考权。为适应学校素质和社会各级各类学校对音乐人才的需要,为加快提高我省中小幼音乐师资的专业水平及学历层次,华师大音乐学院继续面向全社会开办音乐教育专业(本、专科)自学考试助学班。 

 

(四)办学条件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1988年开设的艺术专业及1990年成立音乐系,2005年改为音乐学院。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教育部定为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单位,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

  1995年获得音乐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得艺术硕士授予权。2011年获批艺术学一级学科点。2011年完成“211”第三期省建项目。2012年获批为广东省重点学科。

  目前,音乐学院下设“三系一部一所四中心”,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学系、作曲理论部及音乐研究所。四个研究中心是粤港澳音乐教育研究中心、音乐心理学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基地(广州园区)流行音乐文化研究院及高层次人才培训中心及广东流行音乐协会理论研究中心。目前教职工90人,专任教师 76人(其中教授 23 人、副教授 20人、讲师 21 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 43人,是一支具有梯队层次和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目前,全院现有全日制本科生 700余人,硕士研究生已达200余人,已形成多层面、多渠道的办学规模。学院座落于美丽的珠江江畔大学城校区,拥有教学面积 1.9 万平方米,新建的音乐厅可容纳观众 700 余人 , 教学环境优美、教学设施一流、师资队伍雄厚。目前已是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人才培养基地。

  我院在立足于国内办学的同时,积极探索国际化办学的新途径。在学校领导和外事处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与美国加州州立大学东湾校区音乐学院联合举办的 2+2 本科留学项目已正式启动。这标志着我院在办学模式上已初步形成了国内、国际办学的新格局。

  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及舞蹈学专业。有7个教研室,并设有成人教育办公室,负责自考、夜大的日常管理工作。自1995年开办音乐教育自学考试以来,从1995年至今,独立办班人数:本科2509人,专科891人,高职高专相沟通班570人(2012年之前人数)。先后为广东省培养了本、专科音乐人才近两千多人,尤其是在教育管理及助学辅导方面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

 

二、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音乐学专业

  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是保证成人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教学实施和教学管理的基本依据。

  成人教育是一个有组织的教育过程,不论其内容、水平、方法如何,是正规的或是非正规的,不论是延续或是取代学校和大学进行的初步教育以及在企业的学徒训练。通过这个教育过程,使社会成员中被视为成年的人增长能力、丰富知识、提高技术和专业资格,或使他们转向新的方向,在人的全面发展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均衡而独立发展两个方面,使他们的态度和行为得到改变。

 

(一)培养目标

  专升本教育的培养目标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通过学习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鉴赏能力,理论探究能力,音乐作品的评价和创作能力;具有一定程度的演唱、演奏、伴奏及课堂教学和课外音乐活动的组织与实践能力,能胜任各级各类音乐教师及其它行业的专业工作者。

 

(二)发展需求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确保各层次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格。随着成人教育实践在形式和结构上日益复杂化,人们逐渐意识到仅凭先前的经验无法知道现代的成人教育实践,也真正认识到成人教育理论的指导意义及其重要性,特别是终身教育理念被引进成人教育后,需要以一种复杂性思维来审视和指导成人教育实践。

  目前,我省中小学都在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因而需要大量具备扎实音乐基础,既能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又能培训学生参加省市各类艺术竞速赛的专业音乐教师;另外,广东省内一些大型企业、事业单位都成立了为自己服务的专业文工团,如茂名石化、中国邮政、各大银行的省内分行以及佛山、深圳、东莞、南海、珠海等地的国税、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他们都需要一批平时能工作,有任务时能马上拿出高水平文娱节目的复合型人才。

 

(三)指导思想

  音乐教育专业培养方案要适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终身学习的总体趋势及基本要求,适应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对人才品格、素质和能力的需要,坚持“规范运作,强化质量,创新图强,科学发展”的思想,体现正确的成人高等教育质量观和先进教育理念;突出我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社会适应能力的培养,贯彻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培养“品质优秀、基础扎实、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树立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教育品牌。

 

(四)专业核心能力和就业面向

  核心能力:具有音乐演唱、演奏的课堂教学的组织及音乐鉴赏、音乐作品的评价和创作能力。

  就业面向:初中以上学校、企事业单位、群众艺术及音像工作者。目前,学生人数:2004——2013合计361人。

出处:
日期: 2015-07-08 19: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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